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进口贸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作用,支持企业扩大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技术进口规模,现启动202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登录“深圳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系统zj.commerce.sz.gov.cn”查看具体申报要求,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网络填报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9日18:00。
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5日18:00。
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建国大厦706。
申报单位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技术按不同业务情形在线填报。
特别提醒:请各申报单位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有误信息无法修改。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各单位须自主申报。
咨询电话:进口技术—88107042;进口产品—88100675、88102469、18923706186。
特此通知。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4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144613.html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相关工作部门,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三)企业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四)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
(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时间:
企业须于2025年4月27日—4月29日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清单
1.《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2.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表
3.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
4.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表
5.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6.2022年、2023年、2024年第12月份企业员工数量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企业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报,员工数量需包含所合并子公司人数,一并提供子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经备案的审计报告,各项财务数据依据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或附注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如未体现,则须补充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8.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提供标准文件);
9.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佐证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佐证材料(提供认证证书等);
11.有效发明专利并实际应用数量佐证材料(提供有效发明专利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专利名称及专利号,不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12.与行业龙头企业直接配套情况佐证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等);
13.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深圳市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佐证材料(提供认定证书或文件等);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企业须提交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
(一)纸质材料,于4月29日前报送至所在区相关部门。
1.《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另做封面,信息表与附件合并胶装,一式2份。
2.全套申报材料一式1份。将“三、申报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内容及佐证材料按照申报清单顺序,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胶装。
(二)电子版材料,于4月29日前发送至所在区申报邮箱。
按照“三、申报材料清单”中所列各项内容及序号,将相关电子文件压缩打包,并以企业全称命名。(其中1.《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2.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表、3.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4.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表,需分别提供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
(三)各区申报联系方式
五、各区初审
各区相关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企业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推荐,并报送企业完整申报材料,企业纸质材料按照推荐名单顺序编号。
六、遴选推荐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成长性、所属领域、产业链配套、“三新”“一强”推进计划等方面对各区推荐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企业参加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遴选。
七、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通知为预通知,正式通知将于近期通过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门户网站发布。本次申报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企业如有申报问题,请与各区相关部门联系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及其附件“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2.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表
3.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
4.深圳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表
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5年4月26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146131.html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深圳市训力券兑现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深圳市训力券兑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8日(截至18:00),暂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交。提交后,点击申请书上的“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申请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系统提交申请资料的人员,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
三、申请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训力券兑现资助时,需另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88102501,88100672,88102145
技术支持:86576087,86576088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度深圳市训力券兑现申请指南
2.2025年度深圳市训力券兑现申请书填报指引
3.项目承诺书
4.训力审计同意书
5.2025年度深圳市训力券兑现形式审查要点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度训力券兑现申请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深圳市训力券兑现申请书填报指引.pdf
附件3:项目承诺书.pdf
附件4:训力审计同意书.docx
附件5:2025年度深圳市训力券兑现形式审查要点.docx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4年度合成生物企业用房租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号)、《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2023〕20号)有关要求,现发布《光明区2024年度合成生物企业用房租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特此通知。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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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光明区2024年度合成生物企业用房租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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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147853.html
“创新型、赋能型、学习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