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度第二批国际科技合作活动交流项目、人员交流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8月2日-2024年9月2日(截止18:00)。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二、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拟立项资助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88100104、88101005 技术支持电话:86576087、86576088 特此通知。 件下 附件1:2024年度第二批国际科技合作活动交流项目、人员交流项目申请指南.docx 附件2:国际科技人员交流资助申请书(填报说明).docx 附件3:国际科技交流活动资助申请书(填报说明).docx 附件4:活动交流项目、人员交流项目申报费用明细表(模板).docx 附件5: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6:2024年度第二批国际科技活动交流、人员交流项目形式审查要点表.docx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1479700.html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2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我省科研单位积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按照《广东省配套支持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3〕3号,以下简称《配套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国家科技重大项目2025年度省级配套资金申报工作(国家科技重大平台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请配套支持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应符合《配套管理办法》要求,并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获国家立项批复文件或完成任务书(含经费概算)签订的项目,且在该时段内有国拨经费到账(往年已获我省省级财政配套支持的项目,国拨经费有后续到账的,仍须继续申报)。 (二)申请配套支持的承担单位(重大项目的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各自申报,下同)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深圳市项目按深圳相关规定落实配套)。 (三)单个承担单位在单个项目中获国拨经费支持不低于2000万元。 (四)国家有明确要求地方财政应予以配套支持。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原则上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国家立项文件、已签订的任务(合同)书、国拨经费到账凭证、国家要求地方配套投入的相关文件、配套承诺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科技厅同意后可走线下申报,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13日17:00,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7:00。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一)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综合业务咨询):020-83163834。 (二)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附件:广东省配套支持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申报书(模板)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465482.html 来源:省科技厅 2024年7月26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第二批国际科技合作活动交流项目、人员交流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配套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art/2024/art_7f9cd47e275e4ec4b3b3656d52d74a37.html),为做好案例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包括中小企业、链主/龙头企业、平台企业、集群/园区运营主管机构等)参与申报,于8月7日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征集入口进行填报,下载打印《数字化转型案例申报表》进行盖章上传。 二、请各地市对辖区内申报主体提交的案例材料进行初审(我厅工作人员将系统下载的案例材料发给各地市,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可直报司局),于8月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XX市推荐案例汇总表》报送我厅(工业互联网处)。 三、我厅将对各地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推荐。 附件:XX市推荐案例汇总表 附件下载链接: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466663.html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30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关于征集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通知
“创新型、赋能型、学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