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专项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现启动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专项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项目牵头单位应在该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项目牵头单位应注重产学研结合、整合省内外优势资源,同时应注重优选合作单位,原则上同一项目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含),且各参与单位均应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
(二)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指南明确规定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未明确规定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鼓励项目所在地市联合资助。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得资金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省外企业不参与分配资金;在自筹经费分担方面,各单位所分担的自筹经费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
(三)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总体不受在研项目数的限项申报约束,但不鼓励同一研究团队或同一单位分散力量,在申报同一专项时,同一研究团队原则上只允许牵头1项或参与1项,同一法人单位(高等学校除外)原则上只允许牵头及参与不超过3项。如确有需要突破本条款限制,请参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5~2026年度相关专项的补充通知》(粤科函资字〔2025〕798号)有关要求,以单位名义书面来函提出申请。
(四)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原则上应来自项目牵头单位,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确因项目情况特殊,由非牵头单位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应建立相应的协同工作机制,为项目负责人组织攻关提供有效保障。
(五)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管理诚信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4〕2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验收;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9.其他相关情形。
(七)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八)各地级以上市科技部门要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项目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本通知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用账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查看指南有关项目信息(具体项目内容可到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科技厅查阅)并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推荐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科技厅审核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二)指南文件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不得转载发布。
(三)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需要提供书面材料的,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
(四)项目按程序获得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本指南方向3.1采用定向委托的方式组织申报。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创新就绪度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评估:
(一)技术创新就绪度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创新就绪度3-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创新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创新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创新就绪度标准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
(二)查重及技术先进性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和先进性等分析。
(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研究成果一般应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项目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要求对此进行阐述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支撑材料(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四)立项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结合项目进展分阶段拨付财政资金。
(五)本指南中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的同一申报方向(或项目),如有效申报数量不足3家,将视为竞争性不足,不进入评审评议环节,并不予立项;有效申报数量达3家及以上的,经评审评议后,原则上只立项支持1项(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在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予以并行支持。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26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17:00。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省直有关部门、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指南查阅联系方式(见附件4)。
(二)省科技厅前沿与高新技术处(专题业务咨询):020-83163971、87681236。
(三)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四)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综合业务咨询):020-83163834。
(五)省科技厅投诉电话:020-83163857。
附件:(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看)
1. 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信与网络”专项申报指南
2.技术创新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3.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4.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指南查阅联系方式
来源:省科技厅
2025年5月22日
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15551.html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5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4〕9号)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深圳市2025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含起止日当天)。
二、申报内容
(一)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评价后资助项目;
(二)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
(三)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资助项目;
(四)知识产权保险资助项目;
(五)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项目;
(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项目;
(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
(八)地理标志资助项目;
(九)专利代理从业培训资助项目;
(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项目。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个人按照《深圳市2025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水平。
四、申报网址
http://wsbs.sz.gov.cn/apply/ui/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Chrome、微软Edge、360极速浏览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均实行线上全流程无纸化、集中申报的方式。
(二)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请主体应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进行申报,账号须获得五级(原L3)实名核验,请牢记五级(原L3)账号名称及密码,以免影响项目申报及进度查询。新认证或再次认证五级(原L3)账号的申请主体,请先将浏览器缓存清空再登录申报系统。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应由申请人直接申报,不接受中介代理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材料,不设置中介代理的受理渠道。
六、业务咨询
(一)业务咨询电话
0755-26608151、0755-26509833。
(二)技术支持电话
1.申报系统账号登录异常及五级(原L3)实名核验问题(广东政务服务网):020-29859688-68016;
2.审批进度、材料补正(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0755-27038037。
(三)咨询窗口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6楼。
(四)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深圳市2025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192950.html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延期受理2026年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26年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因工信资金系统迁移数据库,经研究,决定将有关扶持计划申报受理时间予以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延期受理的扶持计划类别
包括:
1.技术创新体系扶持计划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2.应用推广体系扶持计划重大开源项目商业发行版软件推广应用项目;
3.应用推广体系扶持计划重大开源项目终端操作系统芯片模组采购项目。
二、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2025年4月29日至6月6日18时(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三、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25年4月29日至6月11日18时(工作时间)(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有关申报事宜请参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一批)申请指南的通知》(网址: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137493.html)。
特此通知。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7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198841.html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5年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推动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6号)《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13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5〕4号)以及我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5年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企业申报系统正在进行上线前的调试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此通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申报系统将在6月13日上线开放。按照往年申报情况,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在申报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企业申报端操作指引
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
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8日
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zgg/content/post_12201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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