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总丨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科技金融专项、集成电路专业职称申报、装备及传感器智造产业园项目遴选、高层次人才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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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通过复核的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4〕88号)要求,加快推动智能产业化、产业智能化,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并发布一批创新成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包括AI手机、AI电脑、智能家电家居产品、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安防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保育康复产品、VR/AR虚拟现实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

  (二)行业大模型。基于成熟基础大模型开发或者自研垂直领域行业模型,包括制造业大模型、农业大模型、教育大模型、交通大模型、医疗大模型、金融大模型等行业大模型。

  (三)应用解决方案。面向制造业、农业、教育、交通、医疗、金融、文旅、体育、能源等行业的共性问题,提出人工智能赋能解决方案。

  二、征集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

  (二)所申报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人工智能行业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主体应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获奖证书等主要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申报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广东省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表》(附件1),将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填报《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汇总推荐表》(附件2),于11月8日前将汇总表和申报表(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szcyc@gdei.gov.cn)或粤政易联系人。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进行择优遴选,加强宣传推广运用,推动人工智能创新成果落地应用。

     根据《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的审核工作。广州、佛山、东莞市自行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审核和公示,其他地市进行初审、我厅组织审核。现将经其他地市初审、我厅审核通过的882家企业予以公示,其中,申报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73家,通过复核的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9家(名单附后)。公示期:2025年2月8日-13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附件:

  1.  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

  2.  通过复核的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7日   

  (联系电话:020-8313334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邮编:510030)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xls

附件2:通过复核的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xls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665282.html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科技金融专项资助申报指南(金融机构与专业人才部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推动科技和金融融合发展,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按照《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光明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12号)以及《光明区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措施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4〕7号)有关要求,现发布《光明区2025年科技金融专项资助申报指南(金融机构与专业人才部分)》(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来源: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7日

   

相关附件:

光明区2025年科技金融专项资助申报指南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光明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链接: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990287.html

深圳市集成电路专业职称申报指南(2024 年度)

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达到规定统计标准的单位应向统计部门提交有关统计入库资料和定期填报统计报表。按照国家统计局安排部署和省、市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现开展2024年规模以上企业入库工作,请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4年10月达到规定统计标准的(见附件),于11月10日前提供有关入库资料。

  二、2024年11月达到规定统计标准的,于12月10日前提供有关入库资料。

  三、2024年12月达到规定统计标准的,于2025年1月8日前提供有关入库资料。

  四、请各有关单位按时提供入库资料,通过入库审批后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具体填报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4〕59号)精神,现将2024年度集成电路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职称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
2月28日(星期五)17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未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申报记录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3月26日(星期三)17时前,申报单位需在申报系统中将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未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申报受理后,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17时前,未在此时点之前缴费的,无法继续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缴费通知书。
(二)职称申报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点击“专技人才”—“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申报。系统申报平台的个人账号应由专业技术人才本人注册、使用和保管,出现身份证号码、姓名等核心关键信息错漏、“人照不一”等情况的,原则上不予更改。
(三)受理专业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集成电路装备、集成电路材料、集成电路产品和支撑六个专业的副高级、中级、初级(含助理级和员级)。
1.申报集成电路设计专业的适用范围:我市从事前端电路设计、仿真、算法、嵌入式软件、IP(Intellectual Property,指已预先设计并验证,可在集成电路设计中重复使用的功能模块)开发,后端版图设计、芯片应用方案制定、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开发、客户应用服务支持,性能与可靠性分析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集成电路制造专业的适用范围:我市从事集成电路制造工艺研发、集成电路生产;光电器件、电子器件、显示器件、传感器以及宽禁带半导体在内的半导体器件研发、生产制造以及模组设计、制造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3.申报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专业的适用范围:我市从事集成电路、分立器件及模块、光电器件、微机电系统、系统级封装等电子零部件的软、硬件测试技术开发、系统维护、数据分析与处理;上述电子零部件产品封装技术研究、工艺实现、设备维护、失效分析及可靠性试验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4.申报集成电路装备专业的适用范围:我市从事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和制造,含单晶生长设备、衬底加工设备、晶圆制造设备、集成电路制造工艺设备、封装和测试设备等;集成电路零部件研发和生产,含传输系统、真空系统、气路系统、防腐液路系统、加热与温控系统、电源系统、精密加工及超净处理、传感器及测量系统、厂务系统等;集成电路装备及零部件维护和保养,含日常维护和保养、故障处置;集成电路装备及零部件测试验证,含机械、电学性能测试及装备和零部件工艺验证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5.申报集成电路材料专业的适用范围:我市从事硅、锗等半导体材料、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光电晶体材料、器件沟道材料、器件栅介质材料、芯片电极材料、光刻胶和电子特种气体等电子化学品、电子封装材料、薄膜材料、高纯金属源等材料研发和生产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6.申报集成电路产品和支撑专业的适用范围:我市从事集成电路产品市场开拓、客户技术支持、信息安全、产品质量与可靠性分析、计量校准验证、体系认证、情报与咨询、行业协会服务、标准政策研究制定、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四)受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23楼西侧。
(五)受理咨询电话:0755-86719405,86156105。申报交流QQ群号:994644592。
(六)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违规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12333。
详细附件:
1.《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2〕27号)
2.深圳市集成电路专业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

      链接:https://www.szsia.com/archives/3566

 

龙华区关于全球高端测量装备及传感器智造产业园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和《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全球高端测量装备及传感器智造产业园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球高端测量装备及传感器智造产业园

  二、意向用地单位

  海克斯康制造智能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属于深圳市“20+8”产业集群之一,以及龙华区数字经济领域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两大产业集群。项目落地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省市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署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入推进龙华区“1+2+3”现代化制造产业体系,高标准打造“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依托全球硬件传感器和工业软件技术优势,在高端传感器、科学试验仪器设备等智能检测装备技术上全力攻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缓解关键工业软件卡脖子问题,加速打造国产工业软件体系,发挥“数智生产力”最大作用,赋能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助力深圳市数字经济增长,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和龙华区产业发展定位,且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深圳市无自有产业用地和用房。

  (二)可行性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研究院)分析,2023年中国智能检测装备产业规模为2436.6亿元,较上年增长7.9%。受国家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工业设备更新等利好政策影响,预计未来几年智能检测装备产业规模将持续保持10%以上的增速,2025年整体产业规模将突破3000亿元,市场潜力巨大。

  意向用地单位为全球跨国企业海克斯康集团子公司。海克斯康集团在全球范围内设立了24个地方运营总部和1个全球运营总部,50个国家拥有24500多名员工,并且服务于全球500强中2/3以上的企业,高端智能计量装备和传感器、工业软件等智能检测装备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和精密制造等工业领域。目前,全球95%的汽车制造、90%的飞机制造、80%的骨科植入物制造及75%的智能手机制造都使用了海克斯康智能制造技术,2023年海克斯康集团销售收入已达到54亿欧元。

  意向用地单位当前在深圳拥有两家高端智能计量装备和传感器制造工厂,已服务于覆盖全国的电子行业,汽车制造,航空航天,模具制造,精密制造等制造业客户。项目计划以此为产能基础,生产海克斯康集团传感器技术产品中的所有产品及软件及数字化平台技术。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将形成累计产值达一百三十亿元、累计纳税额达十亿元,对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625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8774平方米,拟布局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双智赋能中心、能源动力中心及配套构筑和室外设计工程等。

  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1.高端精密装备制造检测

  包括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高端智能装备+传感器),拟规划建筑面积为83774平方米。

  2.园区其他设施

  包括园区能源供应及车库等配套实施,拟规划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

  (以上数据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1910高端装备及关键器件、精密工具、材料及图层、智能控制及软件、精密加工与测量技术等精密制造装备技术和产品。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该产业类型属于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为0.5。

  (二)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

  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三)生产技术

  竞买申请人掌握高端智能计量装备和传感器、工业软件等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和精密制造等工业领域。

  (四)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

  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用地意向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5年内开工建设,之后4年内全部建成投产(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20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投产当年用地产出(年增加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000万元/公顷,投产后每5年至出让年期届满前1年土地产出率平均≥16548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年增加值)≤0.08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36258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108774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2.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配设施外)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允许一定比例用房租赁给产业链相关企业,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最高租金为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50%;土地出让期内不得直接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8日-2025年2月1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浏览查询: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龙华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

  联系人:万先生、赵女士,联系电话:0755-23338462、0755-23338458。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7日

2025年第二批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拟发放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2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已完成2025年第二批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的审核工作,现按要求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发放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1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邮编:518040,联系电话:0755-88102030)。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信息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025年第二批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拟发放名单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

相关附件:附件:2025年第二批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拟发放名单,xls

链接:https://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988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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