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总丨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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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各省级主管部门应组织评价机构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平台和信息库建设与运行工作。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公示前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四)强化评价工作督办机制。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针对评价工作中风险异议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将派工作小组实地监督指导,改进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五)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010-68209142
010-68209141
010-68209153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6月25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4〕30号)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1.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2.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评审择优入库项目

  结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占比和适当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对各地市入库项目名额进行分配。请各地市按照《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详见附件1)的评审标准和入库名额,择优评审入库企业。

  (二)2025年“创客广东”大赛

  1.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含省赛和地市赛),用于支持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具体如下:(1)省赛(含专题赛、省复赛、决赛)由省统筹举办,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最高不超过680万;(2)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

  2.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项目评审入库。各地市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严格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复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申报,按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入库的审核报批,明确入库企业及金额。按照“四挂钩”要求,各地市要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及时组织项目填报。一是各地市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2-3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未按时上报项目的地市,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二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项目已上线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请各地市及企业登录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 或 http://210.76.82.21/   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按要求线上填报或审核,申报截止日期由各地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设定,不得晚于正式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时间。三是各地市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系统有关要求及时上线填报入库项目情况。

  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以上通知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请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

  附件:

  1.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

  2.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安排表

  3. 2025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下载链接: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445334.html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廖立颖、杨楠;联系电话:020-83133274、8313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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